污水处理厂自2006年投入使用以来,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2万吨。工艺采用先进污水处理技术,截至目前,共实现COD消减率85%左右,氨氮消减率90%左右。出水水质能够达到设计标准排放,有效解决了我县城区内污水横流的局面。
为了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备的维护和正常运行,开封县住建局根据《开封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收费标准。一是城市居民生活用水0.65/立方米。二是自备井工业用水1.00/立方米。三是特殊行业用水0.8/立方米。根据收费标准我局加大了城区内企业和居民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扩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面,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排放污、废水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耐心解说、宣讲政策,促其按规定缴纳费用,有效的减轻了财政负担。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