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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开封新闻】“十四五”,开封市计划收储11个安置房地块,新建1.25万套安置房
发布日期:2021-06-03来源:大河报开封新闻浏览量:0

“十四五”,开封市计划收储11个安置房地块,新建1.25万套安置房

大河报开封新闻

发布时间:2021-06-02 22:30:49

顶端新闻.大河报  记者  郑松波   实习生  陈尊孝

       6月2日,开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开封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情况。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耀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刘昆先生;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副主任徐超霞;市房产管理经营总公司总经理马申发布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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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一)

“十四五”比“十三五”多建1500套安置房——

        “十三五”期间,开封市开工建设保障房小区24个,共约1.1万套;建成交付交通便利、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的保障房小区22个,其中安置房1.4万套,公租房0.8万套,使2.2万户群众喜迁新居,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发放租赁补贴1.2万户次,共计863万元;通过多种保障方式,共有3.4万户群众享受到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十四五”期间,开封市计划收储11个安置房地块,可用于安置房建设约972亩,新建1.25万套安置房;计划新增租赁补贴7000户。

限房价、竞地价,建立完善安置房建设新模式——

        为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开封市大力推行“限房价、竞地价”安置房建设新模式,逐步实现回迁安置由原先的“人等房”向“房等人”转变。

        “限房价、竞地价”即在土地出让前明确安置房的回购价格及建设标准,再以此为前置条件,组织“竞地价”招拍挂出让土地。该模式有利于提升安置房品质,有效降低政府投资和安置群众的回迁成本,解决安置房“办证难”问题。

        近期开封市出台了《关于开封市政策性安置住房限定价格测算评审的暂行办法》(汴城提指办〔2020〕17号)、《关于开封市政策性安置住房建设管理分配使用的试行意见》(汴城提指办〔2020〕18号)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限房价、竞地价”模式的建设、管理、分配和使用。安置房建设项目对应房屋征收改造项目,实现征收补偿与安置房源的精准对接,根据对应的房屋征收项目的具体情况、被征收人的安置需求等提出住房套型设计意见,形成相对集中、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建设达标的居住生活小区,使安置群众从“有房住”向“住得好”转变。

启动棚改在建项目建成交付三年(2021-2023年)行动——

        2011年以来,开封市开工建设了一大批安置房,其中部分安置房因资金短缺、配套滞后等原因迟迟未能建成,达不到交付条件;棚户区居民长期租房过渡、回迁等待时间过长;项目因建设手续不齐、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等原因造成群众回楼难、入住难、办证难等问题。

       为解决遗留问题、加快工程进度、早日建成交付,让棚户区居民回迁新居住得安心、放心、舒心,在2021年5月7日我市召开动员会,启动棚改在建项目建成交付三年(2021-2023年)行动,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将列入2011-2020(含)年列入省计划的城市棚改项目,在2023年底前实现建成交付80%以上。

全省率先实现了公租房系统的贯标和上线工作——

       长期以来,住房困难群众申请公租房需要到办理地点提交证明材料,手续多、周期长,群众办事不方便。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在公租房的资格审核、管理及分配中采用人工方式,方法落后、效率低下。为改变这一现状,开封市住建局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公租房管理水平和质量。

       目前,开封市作为全省首批四个公租房贯标试点城市之一,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公租房系统的贯标和上线工作。今年4月,开封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顺利实现迭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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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二)

       记者:开封市开展城市棚户区改造在建项目建成交付三年行动具体如何实施?

        刘昆:三年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一是摸底排查,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5月15日以前)。各县(区)政府认真开展排查,逐一梳理2011年至2020年列入省计划棚改项目建设情况,建立项目台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节点。二是统筹协调,集中推进阶段(2021年5月15日-2023年底)。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对列入三年行动台账的项目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节点计划,分批压茬、集中推进,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分析研判、精准协调。三是考核验收,总结工作阶段(2024年1月)。依据建成交付标准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总结、通报。

        记者:公租房信息化系统开展情况如何?

        刘昆:我市计划于近期开放公租房系统公众端及“掌上公租”手机APP申请渠道,试运行保障资格线上申请。届时群众可以到户籍地办事处窗口办理,也可通过手机下载 APP实名认证后在线申请,这将为广大市民百姓带来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下一步,开封市住建局将力争在年底实现“系统使用主体全覆盖、系统服务对象全覆盖”和“一证通办”工作目标,真正实现服务百姓、方便基层、提升监管。

       记者:公共租赁住房哪些人可以申请?申请方式是什么呢?

       徐超霞:根据相关规定,有四种类型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一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三是新就业无房职工;四是来汴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这里我们说的低收入就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三倍,今年截至目前执行的标准是每月低于1710元;住房困难是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我们这四类人群前两类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后两类由用人单位向所在辖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公租房实物配租采用分类轮候制,根据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及房源等情况轮后配租。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未配租之前可以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记者:安置住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徐超霞:安置房的不动产登记(就是咱老百姓俗称的办证)要在各项目开发企业完善各项建设手续,取得了房屋初始登记证书的前提下,由各辖区征收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其契税后,被征收群众才能为自己的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

       被征收群众如果在安置房办证上有什么问题,可以向辖区征收部门咨询。联系电话是:顺河区征收办,23261768;龙亭区征收办 ,22786261;鼓楼区征收办,23261768;禹王台区征收办,23310255;示范区住建局,(22941516)。

       记者:针对群众租住公租房需要办理的续租、缴费、维修等事项,开封市公租房管理部门有哪些便民服务措施?

       马申:一是我们在各房管所设立公租房便民服务大厅,群众办理入住、合同签订、缴费、退房、报修等业务,采取一窗通办,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兑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 

        二是公租房维修、小修项目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安排维修,紧急情况应2小时内开始抢修,大、中修限时完成维修,最后由群众评定维修服务满意度,让公租房群众住的舒心放心。

        三是为孤寡老人和病、残等公租房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的帮扶服务,帮扶人每个月对群众走访服务不少于1次,为困难群众房屋维修、租金缴纳、合同签订和日常生活事项办理等方面提供上门服务。

        目前我市公租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入住、租金缴纳等后期管理事项也可以在信息系统办理,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住房保障工作“三分在建、七分在管”,我们不仅要实现群众的“住有所居”,更要让群众感觉到公租房“宜居安居”。

来源:大河报开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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