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编号
总计5136条 │ 待回复48
咨询信息
标题 物业费有无收费标准
受理编号 20200715334058
反馈类别 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质量)
提问人 张超
内容 我是即将收房的金明府校区业主,近日收到了开发商发送的交房通知书,通知书中通知物业费按照2.2元/平收取。金明府为大高层小区,据了解,开封全市在高层住宅区内的物业费没有超过2元的,普遍在1.5-2元之间。想咨询下该开发商收取2.2元/平有无收费许可或依据。如没有,我们业主是否可以拒绝缴纳。谢谢。
提问时间 2020/7/15 21:55:33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你好!开封市物业费收取标准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政府价格部门未推出政府指导价,国家也已放开物业服务价格,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主要由物业服务企业经过测算,与开发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同时依据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20-07-15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