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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4996条 │ 待回复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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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开封大河东都二期人防车库对外出售
受理编号
反馈类别 房地产业(销售行为监管)
提问人 张先生
内容 投诉河南瑞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六大街与泰和路交叉口东南200米绿城春江明月.大河东都小区二期,2023年6月交房至今,车库一直是临时使用状态,该车库为小区公共区域,为人防车库,人防车库是由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其产权属于国家,不同于普通车位。虽然开发商可能拥有这些车位的使用权,并可以出租给业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出售这些车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防工程是应急工程的一部分,其主要功能是防护,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如买卖或交易。并且2023年6月交房至今开发商未有任何该车库的出租信息,现阶段房地产开发商对外售卖,并且只卖不出租,业主的车辆无法停放车库内,得不到妥善的安排处理。车库一直是临时使用状态,非机动车无法安全停放充电,导致业主非机动车在小区地下车库内乱停乱放,一到下雨电动车停在电梯口,影响进出,并且影响消防安全!业主在物业群反映数月,未有任何进展。
提问时间 2024/4/30 9:35:19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您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回复时间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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