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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4939条 │ 待回复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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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禹王台区巴川府房租质量问题导致业主不能收房,并要求业主承担未收房期间的物业费。
受理编号
反馈类别 建筑工程(在建房建项目质量、安全)
提问人 王薛娇
内容 尊敬的市住建局领导,您好。我是巴川府2号楼业主,2022年购买禹王台区巴川府住房一套,合同约定2023年6月30日交房,但工程进度缓慢,延期交房。在手续不齐全、工程未竣工的情况下,让业主2023年10月预收房,我的房子存在多处质量问题,所以没有预收房屋。 2024年1月开发商说已具备交房条件,正式交房,去验房发现房屋仍然多处空鼓、入户门无法正常锁闭、电梯厅多处瓷砖破裂,于是拒绝收房,要求维修完毕再进行收房。期间多次联系开发商、物业,一趟又一趟,三个月了开发商与物业来回踢皮球,至今未解决,并且让我们承担质量问题未解决期间的物业费,到目前为止小区地下车库不能使用,电动车库没有施工,工程未完工,分割证、房屋测绘图没有,当初购房承诺送的家电,至今都未收到!找开发商维权太难。
提问时间 2024/3/19 15:58:56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房屋内墙抹灰层空鼓、入户门无法正常锁闭、电梯厅处瓷砖存在破损质量问题,已督促责任单位进行维修处理。至于物业费等其他问题不在我单位职能范围,请与物业部门或建设单位沟通协商,谢谢。
回复时间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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