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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总计4939条 │ 待回复17
咨询信息
标题 圳宇花园物业私占业主房屋长期堆物, 侵犯公民私有财产
受理编号
反馈类别 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质量)
提问人 闫女士
内容 我是圳宇花园3栋2单元303室的业主, 自徐府街拆迁至此花园, 2018年8月收到圳宇房地产公司的通知, 缴纳了该房屋的维修基金等手续,被告知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因长期生活在外地, 故尚未领取该房屋单位的钥匙。直至五年后(2023年)办理了房产证并于今年春节前(2月8日中午)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圳宇花园察看,发现自己的单位房门处于敞开状态,里面堆满了窗框窗纱等物资(物业负责花园南区的管理员当时也在现场)。春节后(2月19日下午)我家人到圳宇花园物业领取钥匙时,物业告知若领取钥匙,须缴纳自2018年以来近6年的全额物业费等费用共计一万多元, 方可给予钥匙。 同时物业悄悄安排工人急忙从我家房子里搬出物资装了两车运走,正好被我家人撞见。(以上情况均有证据) 该物业公司(开封环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仅未尽物业管理的责任, 私自占用我的房屋多年,侵犯我的公民个人财产, 居然还乱收费,索要全额物业费,是极不合理的。故第二天(2月20日)本着解决问题的诚意, 与一位姓刘的物业经理当面就此事商讨,刘经理承认自2019年7月他所在的物业公司从第一家物业接手以来,就一直使用我的房屋堆物, 但他辩称不清楚该房屋的性质,非常的不专业, 沟通方式粗暴傲慢, 无法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 特此就此事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并投诉圳宇物业公司以下严重违规的行为: 1. 该物业公司不仅未尽物业管理职责,管理混乱,长期占用我的房屋堆放物资,工人随意进出滥用房间设施,应对此事实造成的损失道歉并给予租金补偿 ; 2. 该物业公司罔顾与圳宇地产公司的合同, 违反合同中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征收的特别约定, 擅自对空置房按全额征收物业费的不诚信行为; 3. 该物业公司以逼交物业费为由,擅自扣押业主房屋钥匙的荒谬违规行为。 (该物业公司办公室地址:圳宇花园8号楼1单元, 电话:23387678) 恳请住建局领导对以上违规行为予以调查处理, 万分感谢!
提问时间 2024/2/26 19:26:48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问题依据属地管理可向属地住建局物业科和办事处物业科具体反映,进行现场勘查并解决问题。
回复时间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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