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编号
总计4953条 │ 待回复28
咨询信息
标题 开封市阳光湖棚户区二期
受理编号
反馈类别 房屋征收(国有土体征收补偿政策)
提问人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开封市顺河区区的一名普通居民 阳光湖工程是市里面的重点民生工程 这里的居民都在盼望着早日拆迁 都知道市政财政紧张 这里的居民朴素 民生淳朴 国家出台了房票制度 这也是解决拆迁款的一种办法,我们只是想更换居住环境,那么是否可以因地制宜就从我们这里做一个试点呢?不管是置换安置房还是房票补贴 只要是能早日拆迁就好
提问时间 2024/1/17 15:03:15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宋老师您好,阳光湖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涵盖地块较广,涉及征收规模较大,且位于城墙合围的古城区内,项目实施预计会对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宋都古城保护修缮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需要顺河回族区认真研究,再三斟酌。您的意见我们将如实传达顺河回族区房屋征收部门,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正式作出征收决定,届时我局将高度关注,认真做好政策指导,确保该项目有序推进。关于房票补偿安置,截至目前我市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暂不实行房票补偿安置措施。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3日
回复时间 2024-01-23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