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编号
总计4952条 │ 待回复27
咨询信息
标题 阳光湖棚户区二期
受理编号
反馈类别 房屋征收(国有土体征收补偿政策)
提问人
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能否加快,阳光湖周边,片区的房屋征收工作,多数百姓认为,这次阳光湖,征收,建设,不紧可以还原了,阳光湖的原貌,同时也提升古城的环境,及大改善了百姓居住环境,碧水蓝天,谁不爱。我们多数人支持,市政府,及区里的房屋征迁工作。因现居住条件差,紧邻阳光湖边的一个污水坑,特别是大夏天,蚊虫满天飞,污水坑里臭气熏天。这种环境,极大影响周边百姓健康生活环境。更影响阳光湖的美貌
提问时间 2024/1/15 21:20:43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宋老师您好,阳光湖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涵盖地块较广,涉及征收规模较大,且位于城墙合围的古城区内,项目实施预计会对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宋都古城保护修缮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需要顺河回族区认真研究,再三斟酌。您的意见我们将如实传达顺河回族区房屋征收部门,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正式作出征收决定,届时我局将高度关注,认真做好政策指导,确保该项目有序推进,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3日
回复时间 2024-01-23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