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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信息
标题 空置房物业费问题
受理编号
反馈类别 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质量)
提问人 李克勇
内容 根据空置房物业费70%的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华(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物业费从交付之日开始计算,买受人必须承担。业主办理入住,但是连续六个月以上或者长时间空置物业,按规定或公共服务费的标准的70%缴纳空置物业管理费,待入住后全额收取。开封市亚新大梁府小区物业公司,还是全额收取,第一年不全额交物业费不给钥匙,现在第二年还是全额收取物业费,对此请相关领导给予处理,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实际利益,提升幸福指数,让我们外地人更好的留在开封发展
提问时间 2023/11/27 17:03:20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你好,目前开封市物业费收取价格标准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政府价格部门未推出政府指导价。 河南省人大在2018年修订《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时,就国家已放开物业收费价格文件内容,在制定物业服务相关条款时规定:第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质价相符、公平公开、合理诚信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物业服务收费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收费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物业管理用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为此,依据国家发改委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文件规定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价格、减免等均需要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来确定和履行。另依据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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