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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4992条 │ 待回复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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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还我房子
受理编号
反馈类别 房地产业(销售行为监管)
提问人 王先生
内容 我是河南省开封市杞县杞国世嘉(原桃花源新城)的业主,2014年起房地产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被迫停工至今,业主们不能在小区正常生活。 在杞县桃花源新城购房的业主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民间借贷,无法支付本息,抵给债主的房子(我的情况是属于第一种,已于2016年签订全款购房合同);第二种:购房者自愿用现金购买的。 桃花源新城在烂尾期间,因房地产开发商涉黑被捕入狱等和在公安部门的要求下,业主们已携带购房款收据和购房合同在公安机关进行多次备案。 2020年起县政府在中间牵线搭桥联系开发商复工,做为业主的我们非常开心,期盼着早日入住小区。可现实却给我们开个天大的玩笑,县政府有关领导不承认我们的房子,还把在小区已入住多年的业主赶出去,停水停电,强制不让进出,开发商私自拆毁业主财产并贱卖。 我们找县政府有关领导寻求解决办法,可领导的回复让我们心灰意冷,让我们把购房款给谁了,去找谁去,房地产开发商因涉黑已故,我们到哪里说理去呀。 根据杞国世嘉建设指挥部第五号通告,命令我们脱离和小区的关系,并没有任何补偿的说法,我们的房子是有购房款全款收据和购房合同的,一纸通告说没有我们的房子,没有法律依据,请人民政府为我们做主,查清事实,还老百姓一个公道(第五号通告如附件)。 房子是我们业主们一辈子辛辛苦苦挣的钱购买的,我们要房子,我们没有退路,我们无处说理,我们已经到最危急关头,否则我们将什么都没有了。 请我们伟大的共产党人和人民政府看到这个信息给予重视,也许你们的关心,就会救我们所有业主的命。万分感谢!
提问时间 2023/11/23 15: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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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不属于住建部门所能管辖的范围,请您向市信访局反映。
回复时间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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