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屋交付 |
受理编号 | |
反馈类别 | 房地产业(销售行为监管) |
提问人 | 张先生 |
内容 | 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附条件,但是未通过消防验收和未进行消防验收的房屋可以交付给买受人使用吗 |
提问时间 | 2023/10/31 20:01:20 |
回复内容 | 您好,如无特殊情况,是不可以的。 |
回复时间 | 2023-10-31 |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