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编号
总计4951条 │ 待回复26
咨询信息
标题 汴住建预(销)售证字(自2020)第018号
受理编号
反馈类别 房地产业(销售行为监管)
提问人 胡亚军
内容 感谢领导解惑。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烦请告知“汴住建预(销)售证字(自2020)第018号”公示位置及查询方式。
提问时间 2023/8/16 17:54:30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您好,我局不负责公示自贸区发放的预售证,请您向自贸区审批部门咨询。
回复时间 2023-08-16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