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编号
总计4937条 │ 待回复27
咨询信息
标题 建筑垃圾清运费
受理编号 20220712764540
反馈类别 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质量)
提问人 张想通
内容 建筑垃圾清运费是否可以不缴纳给物业?有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是否可以自行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地点?
提问时间 2022/7/12 18:27:10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您好,建筑垃圾清运费收取是按照装修协议约定的,业主也可以自行运至或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7-12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