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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总计5131条 │ 待回复44
咨询信息
标题 香樟公馆B区违规交房
受理编号 20191213984403
反馈类别 房地产业(销售行为监管)
提问人 张小凯
内容 开封市香樟公馆违规交房,在没有房屋质量竣工验收表的情况下,通知业主交房,且交房时间比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晚了一年,开发商拒绝按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物业代收取天然气、暖气、地热水配套费是否合理合法,相应配套费不是应该包含在房价里面吗?希望领导明察。
提问时间 2019/12/13 9:53:11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您好,交房前的竣工验收备案由我局质监站负责,电话是23871674.配套费的收取由发改委负责监管,请咨询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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