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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5131条 │ 待回复44
咨询信息
标题 车位只售不租
受理编号 20191104539624
反馈类别 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质量)
提问人 吴伟华
内容 橡树庄园车位只售不租,从15年到现在,买房时承诺可租可售现在撕毁条约。18年《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后,仍然只售不租,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职能部门为无物!我就想知道有人能管没有!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将车位车库出售给本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还;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每违规出售一个车位、车库,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提问时间 2019/11/4 12:59:02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你好!《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规划车位、车库的处置方式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采用出售、出租方式处置规划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明示,约定出售价格、出租方式、出租价格、出租期限等内容。 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库、车位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其他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且空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在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购买和承租需要后还有多余规划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可以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使用人,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建议你查看购房合同和看开发商对车位、车库处置方式进行的明示,如果明示了和约定车位、车库出售业主和价格,那开发商并未违法违规,如没有你可向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举报查处。举报投诉电话:12319
回复时间 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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