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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阳光湖棚户区拆迁
受理编号 20211228721023
反馈类别 房屋征收(国有土体征收补偿政策)
提问人 张扬
内容 您好,领导。关于阳光湖棚户区拆迁已经提及多年,七八年前就不再让我们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更是在今年8月份就开始就入户统计、调查,10月份贴出征求意见稿。我们明伦三街本街道居民积极响应,再也不想居住在环境恶劣夏季蚊虫多,冬季坏境差的湖边了,也是做好了拆迁准备,响应市政规划,不论是是河大也好、政府也好,我们都想让城市更美好。但时隔2个多月,仍旧没有通知我们下一步的计划,我们想改变居住地,想要搬迁,想要离开满是蚊虫的地方。屡次去表达民怨但屡次没有结果。新闻网都说我们是棚户区拆迁,专项资金已到位,可为什么迟迟没有人管我们普通老百姓,希望给与回复
提问时间 2021/12/28 20:15:21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张老师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房屋征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按照我市现行征收政策规定,棚改项目启动之前应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示期原则上不少于30天。公示后,辖区房屋征收部门应依据所收集意见建议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上报辖区政府进行审核。阳光湖周边棚改项目改造范围较大、牵扯事项较多、预期投入较高、面临各方制约,截至目前尚未正式启动,我局将持续关注,将对近期收集有关问题反馈顺河回族区,并该项目进一步对接顺河回族区做好相关工作,如项目达到客观条件,届时将第一时间指导区政府发布通告。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9日
回复时间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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