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阳光湖一期周边拆迁 |
受理编号 | 20211111524359 |
反馈类别 | 房屋征收(国有土体征收补偿政策) |
提问人 | 王 |
内容 | 阳光湖周边棚户区拆迁公告,以贴出40天了,迟迟不开始拆,周边百姓许多以在外面租好过渡房了,租我们房的也退房了,大家都积极配合政府拆迁改造,我们深受四方坑臭水坑臭水侵害,听说拆迁暂缓,政府要有信用,百分之九十九的群众都积极配合政府拆迁,只有极个别人为了自己利益阻恼拆迁,政府应该为绝大多数老百姓生活环境考滤,不能因为极少数人,影响我们开封城市更新发展,争创国际旅游城市,希望领导加快拆迁速度,提升河大周边环境,为明年河大一百一十年校庆增光添彩。 |
提问时间 | 2021/11/11 12:55:25 |
回复内容 | 王老师您好,经我局了解,截至目前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尚未对阳光湖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正式下达征收决定,留言内容中提及“拆迁公告”应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我市现行征收政策规定,棚改项目启动之前应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示期原则上不少于30天。公示后,辖区房屋征收部门应依据所收集意见建议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上报辖区政府进行审核。期间,我局将持续跟进阳光湖棚改项目,对接辖区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指导工作,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6日 |
回复时间 | 2021-11-16 |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