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海盟新城无辜收取燃气初装费用的问题 |
受理编号 | 20190830798678 |
反馈类别 | 住房保障(公租房、保租房) |
提问人 | 李朋 |
内容 | 上边有文件从07年就不允许收取房屋意外配套设施费用,周边小区都没有收取燃气初装费,海盟新城为何一家收取2800元燃气初装费,还拿不出任何依据,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
提问时间 | 2019/8/30 13:26:39 |
回复内容 | 根据我们调查了解,安置房房屋定价不含房屋周边设施配套费用,周边外部配套设施为单独收费项目。 |
回复时间 | 2019-08-30 |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