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屋征收 |
受理编号 | 20210805957991 |
反馈类别 | 房屋征收(国有土体征收补偿政策) |
提问人 | 老张 |
内容 | 请问延寿寺街到底有没有拆迁计划,你们让问区里,区里让问你们,政府部门就这么对待百姓吗? |
提问时间 | 2021/8/5 14:12:39 |
回复内容 | 张老师您好,根据我市现行征收政策《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试行意见》(汴政〔2011〕110号)规定:“区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主体”。我局至今尚未从顺河回族区获悉有关对延寿寺街实施房屋征收工作的信息。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6日 |
回复时间 | 2021-08-06 |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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