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拆迁 |
受理编号 | 20210223395728 |
反馈类别 | 房屋征收(国有土体征收补偿政策) |
提问人 | 王辉 |
内容 | 龙亭区西兴隆街的拆迁房己拆迁一半,剩下一半哪年拆,人民的生活在下降,领导。 |
提问时间 | 2021/2/23 22:26:36 |
回复内容 | 王老师您好,根据《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试行意见》(汴政〔2011〕110号),区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主体,西兴隆街房屋征收有关问题建议您咨询龙亭区房屋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1-03-01 |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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