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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恒大文旅城收房流程与合同不符
受理编号 20210201025137
反馈类别 房地产业(销售行为监管)
提问人 田红伟
内容 开封恒大文旅城 1.按照住建局商品房合同,买房人收房前有权对房屋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先交各种税费作为收房得前提条件。但恒大文旅城要求先交半年物业费并各交50元水电费,签字完后才可验房,收房流程和商品房合同严重不符。 2. 验房收房前要求其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等等。 3.小区消防通道不合格,要求开发商出局验收合格通知书。 4.屋内水电煤气要求达到使用标准。 5.小区规划,绿化与之前宣传严重不符,按照规划及恒大文旅城的宣传单,b区应该有三个大门,目前仅有一个北大门。 6.小区原规划的观景湖与实际有严重出入,要求开发商召开说明会。 7.原定b区2020.10.30交房,恒大于2020年9月邮寄一份延期交房通知书。根据政府具体复工安排,要求开发商出具复工通知及具体的施工安排。按照政府通知,具体复工时间及复工流程延期三个月是否合理。
提问时间 2021/2/1 19: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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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您好,请投诉至我局信访办,电话23991298.
回复时间 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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