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拆迁 |
受理编号 | 20201031088940 |
反馈类别 | 房屋征收(国有土体征收补偿政策) |
提问人 | 杜丽丽 |
内容 | 老就楼房,尤其楼下,下雨无法行走,是否拆迁 |
提问时间 | 2020/10/31 15:24:50 |
回复内容 | 杜老师您好,根据《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试行意见》(汴政〔2011〕110号),区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主体,,有关事项请您咨询所在区房屋征收部门。 |
回复时间 | 2020-10-31 |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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