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编号
总计4953条 │ 待回复28
咨询信息
标题 阳光湖棚改
受理编号 20200908770304
反馈类别 房屋征收(国有土体征收补偿政策)
提问人
内容 阳光湖周边棚改项目今年可以启动吗
提问时间 2020/9/8 2:02:50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李老师您好,根据《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试行意见》(汴政〔2011〕110号),区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主体,市住建局只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有监督指导职能,无权决定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启动实施及别的事项,阳光湖周边棚改项目启动时间请您咨询顺河回族区房屋征收部门。
回复时间 2020-09-08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