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阳光湖棚改 |
受理编号 | 20200908770304 |
反馈类别 | 房屋征收(国有土体征收补偿政策) |
提问人 | 李 |
内容 | 阳光湖周边棚改项目今年可以启动吗 |
提问时间 | 2020/9/8 2:02:50 |
回复内容 | 李老师您好,根据《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试行意见》(汴政〔2011〕110号),区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主体,市住建局只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有监督指导职能,无权决定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启动实施及别的事项,阳光湖周边棚改项目启动时间请您咨询顺河回族区房屋征收部门。 |
回复时间 | 2020-09-08 |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