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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08来源:刘恒浏览量:0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请登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

请广大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在进行交易时要主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进行房屋交易时应当审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要把购房款、贷款首付、租房租金等交易资金交给房地产经纪机构的非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号或个人账号。

如遇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纪业务的经纪机构以及经纪机构乱收费、多收费现象请拨打12315工商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如遇未办理备案从事经纪业务的经纪机构,请拨打23151669租赁、中介机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开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公示(20200319).doc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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