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及考生:
现将2013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考试(河南)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2)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
1.资格证办理材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3)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合格表上,另外一张背面写名字贴在合格表的右上角,用于办证)。
2.办理程序:考试合格人员2014年4月30日前将材料交到所在地市报名主管部门(附件4),省直考生交到省协会;地市考试报名主管部门5月5日前将材料汇总整理统一上报省协会,经地市主管同意考生也可直接把材料快递到协会;省协会联系省职称处统一办理资格证;资格证办理完毕在省协会网站公示,并将资格证发至地市考试报名主管部门;个人凭有效证件到当地领取资格证(省直考生到省协会领取)。
3.省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振乾; 电话:0371-68107970;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8号1单元6楼7号, 邮编450000。
4.注意事项
为方便联系,请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左上角注明考生地市(县)以及联系电话。
二、申请注册事宜
1.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取得资格证后可申请初始注册,应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登陆网址http://www.cirea.org.cn)填写注册信息,打印注册申请表。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的规定,携带注册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由地市办理初始注册。
2.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取得资格证后可申请初始注册,应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系统”(登陆网址http://www.agents.org.cn)填写注册信息,打印注册申请表。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和《建设部关于改变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住房[2004]43号)的有关规定,携带注册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初始注册。
2014年4月23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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