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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要求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
发布日期:2011-03-11来源:王伯睿浏览量:0

       为进一步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发展,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加快全市民用建筑中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步伐。

该局要求,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应积极推广应用以下可再生能源技术: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供应生活热水、采暖空调、光电转换和照明;地表水及地下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利用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农村地区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进行供热等。

建设单位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应将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纳入建筑工程设计,按照国家标准规范与相关单位配合协调,合理选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做到系统安全可靠、性能稳定,与建筑和周围环境协调统一,确保使用安全和安装维修方便;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在能源技术应用设计提出专项审查意见。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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