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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检查 惠及困难群众
发布日期:2011-08-03来源:魏东柱浏览量:0

【编者按】根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关于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把老百姓的民生问题办实办好的指示精神和省政府纠风办的统一安排,市政府纠风办从8月初开始认真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专项检查,切实解决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廉洁高效、公平分配,惠及困难群众,坚决纠正开奔驰车住保障房之类的现象。

                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和分配程序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廉租房分配按照《开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政府令第31号)第25条执行: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报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实物配租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按照《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5号)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向符合购买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售。所有经济适用住房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配售,摇号仪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程监督。

               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分布情况

我市20062010年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约182.6万平方米;2007年开始启动廉租住房建设以来,开工新建和收购廉租住房共3992套。保障性住房主要分布在我市近郊,现公布位置接受全市人民监督。

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有黄河大街北段与东京大道交叉口省一监北侧的东京南苑项目(大宏城市花园、嘉泰新城、利居佳苑),东京南苑项目北临、东京大道以北的龙翔香格里拉项目,位于金梁里街原木材厂的祥和嘉园项目,位于重工路北段的祥和苑项目。

2011年市区内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有北郊小李庄4号地块,复兴大道旁、北苑名家经适房东边的嘉泰北苑二期,位于仁和小李庄5号地块的仁和馨园一期,仁和屯晋开小区南、清水河西的仁和嘉苑,北至王口舌村、西至A区、南至林业家属楼的东京万兴苑B区,西环路和东京大道西南角的利居佳苑二期,东临西环路、北临复兴大道的嘉泰北苑,金明大道南段西侧、龙成御苑南的龙成御苑二期,位于肉联厂的逸馨花园。

                严查十种违纪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2005年以来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分配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可向前追溯。

通过检查,将严肃查处以下十种违纪违规行为:(1)弄虚作假骗取保障性住房的行为;(2)弄虚作假骗取保障性住房补贴的行为;(3)从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有关人员在分配保障性住房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的行为;(4)公职人员在分配管理使用保障性住房过程中审查资格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5)领导干部插手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招投标等行为;(6)违反规定擅自改动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设计行为;(7)从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有关人员与建筑企业勾结坑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8)违反规定骗取、截留、挤占、挪用保障性住房资金的行为;(9)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府定价中谋取私利、收受钱财、徇私枉法、抬高价格等行为;(10)农村危房改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等。

        违规者8月10日前主动申报可从轻从宽处理

专项检查中,市政府纠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抽查2010年以前已入住经济适用房100户;各县区政府纠风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抽查2010年以前已入住廉租房100户,检查一个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对按照规定不应享有保障房资格而弄虚作假分到保障房的,如果在2011810日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申报,按照规定给予从轻从宽处理;逾期拒不申报的,一经查实,责成房管部门收回保障性住房并给予严厉处罚,对公职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要针对监督检查、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督导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市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是3380007,举报邮箱是kfsjfb@163.com,接受全市群众举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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