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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保障性住房、其他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将设置永久性标牌
发布日期:2011-09-19来源:质监站浏览量:0

为使保障性住房等工程项目责任明确,信息透明,根据住建部令第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保障性住房设置永久性标牌的通知》精神,我市2011年9月1日以后竣工的保障性住房、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都将在每栋楼的明显部位镶嵌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的名称和项目主要负责人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设置永久性标牌,旨在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切实提高对保障性住房的质量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技术标准,认真履行质量法定责任;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履行保修责任,维护保障性住房入住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工程保修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其他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

对于我市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永久性标牌的设置情况,我市有关部门将按照要求严格督察,确保永久性标牌设置工作得到落实。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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