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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9来源:佚名浏览量:0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汴住建文〔2018〕9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2017〕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局纳入开封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9项政务服务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三级及以下)、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全部进行网上审批。

二、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和审查方式。申请单位办理事项,通过开封市民之家网站(开封市政务服务http://www.378.gov.cn/)进行在线申报,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原件,经审查达到申报要求后,携带申请表格、承诺书、需要提交的原件以及不能电子化上传的材料原件到开封市民之家综合受理窗口领取受理单。除此之外,申请人也可以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原件到开封市民之家综合受理窗口由受理人员扫描上传相关材料。各科室审核材料一律从网上查看(除不能上传的或需提交原件的)和按照审批流程进行网上审批,需要材料存档的,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审批通过后,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统一制作相关证书,并送达申请人。

三、推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筑安全监督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四个事项并联审批,即申请单位在各事项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同时申请办理四个事项,在承诺期限内审批同意后,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各相关科室人员要加强对审批事项的批后监管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以批代管”的惯性思维,加强批后检查督导,确保各类审批事项简化审批后能够管得住、不失控。

 

2018年1月5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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