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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促进招投标事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2-07-23来源:招标办浏览量:0

7月15日,为期二天的开封市《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宣贯培训班圆满结束。

本次培训班的举办,旨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经市交管办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培训班由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承办,开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协办。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解决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公平竞争、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部署、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招投标领域又一部重要的法规制度。培训班要求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要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建设为指导思想,认真做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培训,理清法律规定,理清职责权限,理清责任义务,理清代理行为,切实提高招投标监督、服务人员、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招投标行为,促进招投标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促进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秩序的形成,促进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优质高效廉洁推进。各部门、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市、县招标办工作人员,2011年12月以前取得招标代理岗位资格证书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取得河南省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评标专家,各单位相关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共2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宣贯培训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马万明教授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捷教授担任主讲,分别对招标投标相关法律与监管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

参加培训的人员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十分重视,学习积极性很高。通过培训,大家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了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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