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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物业服务企业2012年度资质动态考核全面开展
发布日期:2013-03-29来源:物业中心浏览量:0

 为加强对物业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河南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实施细则》的要求,局物业科和物业管理中心自3月29日起,联合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动态考核。  

  这次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经营业绩、企业管理人员情况、和企业服务情况五个方面。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局物业科长张桂生、物业中心主任张宁宇担任,副主任张超为副组长,中心物业科同志为成员。本次考核,不但对物业服务企业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且进行现场检查。对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限期整改、降低资质等级(注销资质)四个等级。对列为限期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小组将召集通报会,在全市通报批评,延期2个月审核资质,并对整改情况检查验收后方可定为合格。对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企业视为不合格,直接注销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此次检查较之往年行为更加规范,目的更加明确,检查项目更加细化,要求更加严格,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将走上快速发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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