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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两改一建”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发布日期:2013-06-04来源:付艳波浏览量:0

  市“两改一建”指挥部日前发出《关于在“两改一建”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模范带头作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提升认识,增强大局观念;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督查问效,推动工作落实,确保“两改一建”工作顺利推进。

    《通知》指出,打造美丽幸福开封,实现开封快速崛起,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更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市委、市政府实施“两改一建”工程对于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城市品位和城市竞争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通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是开封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建设者,在“两改一建”工作中一定要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自觉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投入到“两改一建”工作中,以身作则,宣传政策,主动作为,努力成为“两改一建”政策的传播者、执行者和维护者。涉及到个人利益的,要带头执行有关政策,带头签订协议,主动完成搬迁工作。涉及到家人和亲朋利益的,要带头做好思想工作,让他们识大体、顾大局,配合政府完成征收拆迁工作。同时,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周边群众的引导、说服和矛盾调解工作,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两改一建”工作,树立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政府主导、区为主体、部门联动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对接、主动服务,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全力以赴推动“两改一建”工作。各县区政府要认真履行“两改一建”工作主体责任,调动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力推进辖区内的改造和建设工作。各单位要把做好干部职工落实“两改一建”政策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切实发挥干部职工的带头作用。特别是对不配合“两改一建”工作的,所在单位要担当责任,千方百计做好工作,督促其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带头执行政府依法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

《通知》强调,严格监督,是促进“两改一建”工作公平、公正、顺利推进的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采取定期督查和检查暗访等方式,对“两改一建”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对积极参与“两改一建”工作,带头执行征收补偿政策,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给予通报表扬,表现突出的要树为典型,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相关责任人要坚决问责;对不执行政策,不配合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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