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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安排
发布日期:2013-11-14来源:征补科浏览量:0

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一是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全面坚持阳光征收,促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各县、区要认真梳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信息化公开目录和范围,对应当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及时、主动公开。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公开,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三是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答复工作依法、规范。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申请人依法提出申请。对于申请信息公开的,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方式,认真办理,及时答复申请人。要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四是要加强业务管理系统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和查询平台,推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网上签约,提高信息化水平。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明确考核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推动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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