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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1-11来源:浏览量:0

关于全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汴住建文〔2017〕362号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检测、招投标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豫建设标〔2017〕52号)精神,认真汲取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教训,进一步树立“零”事故理念,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在建房屋建筑电线电缆管理工作,增强全员安全和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安全质量。我局于8月上旬组织了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电线电缆专项整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由工程科和建筑质量监督站联合成立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小组,对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使用电线电缆情况进行排查。围绕建立项目台账、电线电缆招投标、材料采购、进场检测检验等重点环节,对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制度措施是否健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工程监理人员是否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我市在建项目73个,其中基本符合要求的共计20个,工程进度未达到电线电缆采购阶段的共计31个,存在着规章制度不健全、采购台账未建立、采购手续不完善等问题的共计22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章制度不健全

建设单位存在缺乏计划性,未按照要求进行招投标,未设立招投标规章制度。运作秩序混乱,未建立项目台账,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并且执行不严密。

2、采购机制不完善

材料采购环节存在漏洞,物资管理混乱,没有清晰明确的采购清单,无明确的采购组织模式、无关键设备材料采购目录。未建立相关责任的落实、供应商准入以及采购组织模式等机制。

3、进场检验不严密

材料进场和使用环节管理粗放,企业现场管理混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责任,在电线电缆进场检测、验收、管理等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缺乏及时清出不合格材料的有效机制。违规默许材料供应单位自行抽取样品、送检样品、领取检验报告,导致多个检验把关不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相关责任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深刻检讨、吸取教训。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要严守职业操守,在材料采购、进场检验检测等环节,落实有关制度,坚决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和不符合产品标准的材料。

(二)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做好跟踪督导,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督促各相关单位完善机制,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电线电缆质量安全,避免类似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发生。

(三)进一步推进“放管服”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把电线电缆质量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质量问题,要严肃处理和问责。各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把建筑质量安全工作做好,将“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一思想贯穿于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中,保障建材质量安全,维护统一、规范、公开、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做到“有患治患,无患完善”。

 

          2017年9月15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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