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审核通过的房屋安全鉴定
机构的公告
各县(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质安〔2024〕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建房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专家组审核,根据备案鉴定机构提供备案资料内容中业绩能力评比,现将第二批备案通过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予以公布(附件)。
2024年6月19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