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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薛献国家庭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变更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3来源:佚名浏览量:0

关于对薛献国家庭经济适用住房

申购资格变更进行公示的报告

 

兹有我市市民薛献国(身份证号410204****2015)于2010年申请并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现已过世,配偶李风英(身份证号410204****10102X)申请变更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申请人姓名。根据《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号)需对其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进行重新审核。

根据《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流程,我局组织对李风英家庭情况进行重新审核。通过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三级审核,并在办事处公示后且无异议,符合保障条件,现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

特此报告

 

2018年5月23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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