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住建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关于印发<开封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等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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