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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3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06-03来源:市住建局浏览量:0

尊敬的何艳玲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加快我市适老化改造 提升我市居家养老质量”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注,现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情况

开封是一座古城,老旧小区多且小而散,全市共有符合改造政策的老旧小区889个,普遍存在楼体老旧破损、基础设施差、配套不完善,私搭乱建、绿化缺失、道路破损、污水外溢、电线混乱等现象,小区整体比较破旧,广大居民对小区改造提升的愿望比较迫切。

(一)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多亿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95个,改造楼房4002栋、建筑面积1076.21万平方米,惠及群众13.13万户。改造后的小区,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得到完善,服务功能得到提升,小区居民得到实惠,租金上涨了,房屋也增值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普遍增强。改造过程中,我市创造的一些经验做法,多次以不同形式受到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肯定表扬。  

(二)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根据改造计划,今年全市将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33个(含单体楼院),涉及住户45136户。目前,杞县、鼓楼区已完成招标工作,其他县区正在组织招标和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优化改造方案,计划5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前完工。

(三)后续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根据目前的国家政策和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进度,预计2023年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可基本完成改造,到“十四五”末,全市2001-2005年建成的城镇部分老旧小区也将有望得到改造。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为顺利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我市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责、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具体讲:

(一)坚持党建引领。一是学习研究先行。在深入研究国家和省政策基础上,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围绕“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和“想明白、说明白、干明白”等一系列问题,组织人员深入研究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梳理出我市改造的总体思路,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暖心事做好、做实、做到群众的心窝里。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委采取 “1+7”的组织领导模式,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党建引领城市有机更新暨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下设党建、工程、规划、资金整合、拆违和管网整治、征储、“生活圈”配套七个工作专班。指挥部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县区、各专班工作进展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形成了市委市政府统揽全局,县(区)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街道、社区党组织履行直接责任的推进机制。三是搞好顶层设计。出台《开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开封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等规范性文件,为小区改造提供“菜单式”规范。四是建立群众组织。指导县区成立了老旧小区改造临时党支部,各街道、社区层面健全了“街道党建联席会、社区党建联议会、网格党群议事会”的“三会”制度,形成基层共建共治体系,促进改造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坚持统筹协调。一是充分征求民意。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最终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比如,全市普遍开展了早规划、早宣传、早动员,问实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对合理化建议坚持采纳,对不正当诉求坚持拒绝“三早四问两坚持”工作法,使改造更加贴近民意所需。 根据国务院和省老旧小区改造文件精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主要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个类型。 1. 基础类。是为了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2. 完善类。是为了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3. 提升类。是为了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具体到每个小区,由于情况各不相同,各县区将按照一区一策、一院一策、一楼一策的政策,具体根据小区实施情况和群众意见确定改造方案。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把改善老旧小区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幸福感为己任,加大城市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力度,认真落实老旧小区方法措施,为广大老旧小区群众创造和谐美好有序的居住环境。

联系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3991299

202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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