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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81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01来源:市住建局浏览量:0

尊敬的李书芳委员:

您的《关于有效处置我市“问题楼盘”,切实化解社会重大风险的提案》(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81号提案)收悉,您的建议不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心系城建的施政理念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而且对我局的工作也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和支持,在此,我们向您表示诚挚的感谢!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府主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规划和实施细则

2021年12月初以来,为了解决群众的“交房难、入住难、办证难”问题,坚持行政司法联动,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开展了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成立了全省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省级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要求及扶持政策,交办各省辖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项目台账,明确凡纳入省台账的项目可适用省扶持政策。

开封市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特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纪检、公安、住建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高规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属地政府参照成立相应组织,并按照“一楼一策一专班一领导”的工作模式,逐项成立属地项目工作专班。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省交办问题楼盘112个,其中不动产办证类78个(已化解完毕)、配套设施不完善类1个(已化解完毕)、停工烂尾类项目33个(已化解20个)。

二、重点处置矛盾突出、影响较大的“问题楼盘”项目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将矛盾突出、影响较大的问题楼盘项目按照“红、黄、绿”三挡进行了分类处置。其中红档项目由市或县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包案处置,黄绿档项目由县区政府副县级领导干部牵头分包处置,所有项目均要按照:“一楼一策一专班一领导”工作模式开展处置,形成社区、办事处、属地政府三级参与态势,逐项制定“一楼一策”化解方案,全方位处置重点问题楼盘。

三、强化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楼盘”的处理

目前针对资金亏空严重、涉及法律诉讼多、群众信访量大等突出特征的问题楼盘。启动破产程序进行处置是处理“问题楼盘”的最终途径也是唯一有效的路径。但是破产并不是政府最想使用的处置方式,如何避免一破了之,如何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效益,是当前政府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目前我市个别县区,在制定停工烂尾问题楼盘化解方案时,就认为委托第三方做个清算,工作就结束了;推动楼盘进入破产程序,就万事大吉了;找到投资人,任务就完成了。例如宋韵新城项目已破产裁定重整方案,司法程序已经结束,但截至目前,项目依然停工,仍有146人集访问题存在;又如豪门卡帝亚项目,计划新资方注资复盘,却需要分批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其它恢复开发的问题楼盘项目进行抵押贷款及项目恢复销售的售房款,作为后续资金保障措施,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

因此,我市为了争取群众利益能够得到最大化的保障,前往其他地市学习了破产处置的相关经验,经过学习总结,我市正在探索由破产“预重整”代替正常破产程序,缩短程序办理时限,由政府主导化解全过程、法院指导协调司法问题、国有投资平台和资产管理公司研究实施资产增益、优质房地产企业参与开发管理的新型处置模式,确保项目恢复良性开发,避免一破了之、接盘了之,真正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

四、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有效控制“问题楼盘”产生

2018年4月,开封市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开封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对我市市区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监管,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采取全程全额的监管方式,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分节点拨付。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已有26个被监管的商品房项目顺利交付,切实起到了防范问题楼盘项目产生的作用。

以上是我们对您建议的落实措施和实施效果,不知道您是否满意。不足不到位之处,请您及时指明,我们将认真加以整改。

联系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23933776

 

                                      2022年7月1日

汴住建字〔2022〕13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回复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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