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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回族区公检法为棚户区改造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13-05-07来源:顺河建设局浏览量:0

近日,该区法院、检察院、派出所依法联合发布通告,严禁阻挠、妨碍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不听劝告,阻挠、扰乱拆迁工作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拘留等处罚;对拆迁过程中辱骂、殴打拆迁工作人员,聚众扰乱拆迁工作秩序,拆迁过程中哄抢、毁坏公私财物,阻挠妨碍拆迁,散发传单、张贴小字报等散布谣言,以及聚众“打砸抢”等犯罪行为的首要分子及其他积极参与人员,构成妨害执行公务罪或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的,给予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明确,对拆迁工作有意见、建议或是涉及自身利益的,可以到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对办理不服的,应持当地《上访答复意见》,按信访规定,选派5名以下代表,向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提出,不得串联集体上访,不允许越级上访。在上访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处理。  

该区希望拆迁范围内的广大群众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防止受个别人的蒙蔽、蛊惑,参与违法活动,自觉做到不参与、不信从、不串联,并积极检举揭发组织者、幕后操纵者,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拆迁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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