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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知 汴住建文【2021】350号
发布日期:2021-11-11来源:工程科浏览量:0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全市各房屋建筑项目参建单位: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持续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和维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做我市房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建筑企业和建筑工地职工数量多,人员和原材料、物品运输车辆流动性大,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和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和必要性,时刻保持高度清醒、高度警惕,要切实提高认识,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个和今后一个阶段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高政治站位、高度负责态度,严肃对待、统筹协调好本县区、本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二、坚决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各项目参建企业是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并列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项目疫情联防联控机构,共同负责做好本单位和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职责。

       1.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开封市房屋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点》(汴住建文〔2021〕226号)、《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和开封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四不准、九必须”等相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凡发现本项目工地有近期中高风险地区返汴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卫生防疫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二是建筑工地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人员体温监测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三是工地现场储备适量的防疫消杀物资,定期对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消杀。四是各项目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食品食材的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确保采购食材可溯源,食堂保持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及消毒,人员就餐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2.各有关企业要配合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防疫部门开展应急实操演练,根据自身情况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企业疫情防控处置响应能力。要加强企业内部人员制度管理,企业人员离汴外出必须向企业报备或批准。要高度关注和管控外省返汴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群,监督返汴职工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

       3.积极组织企业职工进行新冠病毒疫苗第三针加强针剂接种,在自愿和安全基础上,尽可能扩大疫苗接种范围,建立高水平的人群免疫屏障。

        三、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1.全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严格监理闭环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全市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行业督导检查,重点对主体责任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开展不间断督导检查,发扬连续战斗的精神,克服厌战情绪,保持检查标准不降低,频次不减少,力度不减小,细节不放过,从严从细开展检查工作,不放过任何环节,不放过任何苗头,用大概率思维防范小概率事件,牢牢稳住目前良好防控局面。

       3.全市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领导作用,积极鼓励引导从业人员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和补种,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4.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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