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住建文〔2021〕288号
夹芯材料钢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祥符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钢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质安〔2021〕264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开封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钢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开封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钢板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开封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商丘市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开封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建彩钢板房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彩钢板建筑火灾多发势头,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钢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建立健全基础台账,综合治理彩钢板建筑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开封市所有用于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部的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包括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库房、围挡等各类非永久性彩钢夹芯板建筑。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市住建局成立开封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王培一 党组成员
副组长:戚 勇 四级调研员
成 员:白俊杰 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
岳 勇 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站长
王俊杰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戚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白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祥符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参照市住建局模式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工作;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负责市区五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工作,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控,严防不合格彩钢板流入施工现场。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要严格材料进场检验,对标识不全、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不合格彩钢板,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二)严格材料标准,杜绝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或复合保温层的彩钢板建筑住人。各建筑施工现场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建设施,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严禁住人场所使用聚氨酯夹芯板和聚苯乙烯(EPS)夹芯(泡沫)板。工人居住的临建使用非A级材料的,必须撤出所有人员,禁止使用。
(三)突出检查重点,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全面排查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内部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的彩钢夹芯板和彩钢板复合保温材料是否达到A级要求;检查建筑工地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满足消防分区要求,是否配齐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是否定期组织现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防火巡查等,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逐级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消除施工现场火灾隐患。
(四)严格执法处罚,从严整治违规使用不合格彩钢板建筑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现场内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阻燃材料要求的,要依法一律查封并责令限期拆除;情节严重、现场消防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工程项目停工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依法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计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并协同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违规搭建的临时建筑强行拆除。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18日)。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操作的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综合整治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施工现场。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1年9月19日至9月30日)。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照整治要求,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排查明细表(附件一),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应自行拆除或更换;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自行停止施工,加强安全管理,并将情况书面上报主管部门。
(三)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1月10日)。各地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所有彩钢板建筑进行一次拉网式摸排,建立档案台账,全面摸清彩钢板建筑底数和基本情况,同时开展全面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隐患的单位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工,决不姑息纵容。
(四)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 各地主管部门对照排查档案要逐一核实,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强制拆除,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问题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约谈督办,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五)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12月11日至12月30日)。 各地主管部门要对此次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拓展工作成果,彻底杜绝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在各房屋建筑施工工地的使用。市住建局将适时对各地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各地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本地区所有房屋建筑工地使用的夹芯彩钢板和搭建的彩钢板房进行一次拉网式摸排,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搭建的彩钢板房依法进行整治,各地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亲自督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排查率达到100%。
(二)严格执法,强化督导。各地要把此次综合整治作为当前正在进行的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排查整治,坚决排除干扰,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停工。对自查、检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消防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情况。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做法,随时上报突出情况和典型事例,并及时将需上报的工作方案、阶段工作总结等材料,上报至指定邮箱。
9月22日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上报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一名联络员(包括单位、姓名、职级、联系方式等),负责日常信息报送工作;12月1日前要梳理汇总本地区、本行业部门综合整治排查情况,统一汇总《开封市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排查明细表》(附件一),建立工作台账,于12月6日前上报阶段工作总结及《开封市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二);2021年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相关报表请按时报送至kfzjjgck @163.com邮箱。
联 系 人:梁钊领
联系电话:0371-23991294
附件:1. 开封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排查明细表
2. 开封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情况汇总
附件:1. 开封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排查明细表.docx
附件2. 开封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综合整治情况汇总.docx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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