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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精神 抓好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6来源:工程科浏览量:0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精神 抓好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豫快办”督查督办平台交办工作任务及《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封市贯彻落实全省灾后重建工作会议重点任务的分工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灾后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持续关注危大工程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对遭受洪水浸泡严重的在建项目,要重点关注其抗浮破坏、地基不均匀沉降、深基坑变形监测数据、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保护,还要注意脚手架高支模连接牢固度、起重机械垂直度、已完成主体结构部分受损等问题,必要时组织专家专题论证,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尤其是在进行建筑工地基坑降水时要注意所有深基坑不能急于降水,抽水会造成水力差;要立即进行地表、坑外地下水位及房屋监测,并与原始数据进行对比,同时加密监测点及监测频率;基坑周围有建筑物或居民区的,严禁进行降水。经专家论证并采取措施后,才可再进行逐步降水。

二是全面做好受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受灾项目企业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受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从严从细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所有安全隐患消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后方可复工复产,避免引发次生灾害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是切实抓好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警惕大灾之后有“大疫”,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清理蚊虫鼠害;要积极对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街道、社区及定点医院,切实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聘用人员进行健康管理,严防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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