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夏季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现就做好夏季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汛期防汛排涝工作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的灾害隐患,加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及时停止危险作业,防止深基坑垮塌、地基塌陷、边坡崩塌、滑坡等事故发生;要加强与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及时掌握地质灾害、水情预测、气象预报等情况,对因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撤人;要系统梳理、分析研判建筑物的周边环境各类风险隐患,加强安全治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对临近学校、医院、小区周边和临街的房屋建筑工地,要认真排查工地的临时围墙、临时建筑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认真制定房屋建筑工地汛期施工方案和防汛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好防汛防涝救援物资,结合工地实际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确保我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度汛。
二、积极做好消防安全自查工作
为认真汲取近期国内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夏季火灾防控,认真开展好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要紧盯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净化消防安全环境,针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消防工作实际,7月30日前全面完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切实保障好房屋建筑施工场所消防安全。
三、扎实开展施工现场防溺水工作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劳务用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在工地大门口明显位置安装防溺水宣传标语、宣传画,在深基坑、储水池等涉水区域设置防溺亡安全警示牌,加装安全防护栏及不易移动式防护盖板等防护措施,强化安全观念、提高防范意识,切实做好施工现场防溺水工作及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请于7月30日前报至市住建局工程科。
联系人:梁钊领
电 话:23991294
邮 箱:kfzjjgck@163.com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XX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xls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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