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编号
总计4936条 │ 待回复29
咨询信息
标题 问询
受理编号 20200711644242
反馈类别 勘察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审查)
提问人 时间
内容 我是河南省第三方消防检测服务机构的,想咨询一个问题。贵市现在是否对未在开封市住建局登记备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贵地市从事消防检测服务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予受理?我单位已在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备案,并且可以在社会技术服务系统中查到,是以何理由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还需在当地住建局备案?如何备案?谢谢
提问时间 2020/7/11 17:12:44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你好,这个问题由安监站为你回复。 首先,我站从未要求第三方技术检测服务机构在我局进行备案。鉴于目前我市消防检测市场良莠不齐,为有效规范消防验收各方行为,净化开封市场,杜绝消防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报告,我站建立了“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建设单位委托的消防检测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前签订《承诺书》,跟随所承接的参建项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消防安全。 其次,我站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业务中延续了消防部门执行的采信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结论报告作为审核验收依据的方式。消防设施检测行为是一项重要的技术服务行为,在建设部和省住建厅等上级部门未发布新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之前,所有依法依规进行消防检测的机构均可在开封市场开展业务。
回复时间 2020-07-11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