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投诉拉菲国际小区集英物业不作为 |
受理编号 | 20200629751174 |
反馈类别 | 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质量) |
提问人 | 李 |
内容 | 1、拉菲国际小区从第一栋交付至今已有四年多时间,至今小区仍未集中供暖,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此种情况业主是否要按照物业公司要求的物业费标准给与足额缴纳呢?是否可以按照物业公司给与的服务质量调整物业费缴纳标准呢?2、拉菲国际小区外宋城路三大街至四大街段本应由物业公司人员提请车位规划申请,但物业公司人员只给与口头答复,但不予办理。此申请经交警处证实,需物业公司人员提申请,而且此属合理规划,容易批准。很多业主怀疑物业公司报警,使得宋城路三大街至四大街段交警天天贴罚单。业主无奈将车辆停入小区门口空地,物业人员不仅不重视业务合理诉求,却允许开发商随意在小区门口空地焊接栏杆,阻挡业务车辆停放。目前已有多起纠纷。请问此种物业公司故意不作为行为如何处理呢? |
提问时间 | 2020/6/29 16:19:09 |
回复内容 | 你好!依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属地管理要求,你可向属地办事处物业办、区住建局物业科反映小区物业公司情况及矛盾,尤其调查核实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0-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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