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阳光湖 |
受理编号 | |
反馈类别 | 房屋征收(国有土体征收补偿政策) |
提问人 | 李 |
内容 | 阳光湖棚改二期东部片区,2024年有望征收么?2023年重点示范项目包含阳光湖项目,却迟迟没有动工,是资金问题依旧没有解决嘛?自2021年发行债券至今项目债券总计金额超过25亿元是否已经落实到位了呢?烦请领导解答困惑!!! |
提问时间 | 2024/7/13 0:41:24 |
回复内容 | 李老师您好,我市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明文规定,各县区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主体,征收决定由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作出,而我局负责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截至目前顺河回族区尚未对该项目下达征收决定,该项目债券资金我局已按照相关流程全数拨付至项目承接主体市文投集团,具体事宜建议您咨询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7日 |
回复时间 | 2024-07-17 |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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