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枫华金明府六期(公园府) |
受理编号 | |
反馈类别 | 房地产业(销售行为监管) |
提问人 | 张 |
内容 | 枫华金明府六期延期一年了,至今未正式交房,还说要免一年物业费作为赔偿,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监管部门如何介入让其改正。并且至今施工进度依旧很慢,能否对其进行督促。 |
提问时间 | 2024/6/21 17:16:53 |
回复内容 | 您好,购房合同里应该约定了逾期交付的处理方式,请您仔细查看一下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 |
回复时间 | 2024-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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