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订金不退 |
受理编号 | |
反馈类别 | 房屋租赁(房产中介、房产估价) |
提问人 | 姬明菲 |
内容 | 仁和苑小区47号楼2单元603房间房东在我未正式入住,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我不打算租住他的房子了,不退还我的订金。订金为双方口头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任意一方打算不租房都可以全额退还,因此他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请求联系介入。而且我极度怀疑房东的房子没有备案出租,请求调查。房东电话为:15890906448。 |
提问时间 | 2024/6/16 13:19:00 |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到主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您和房东没有签合同,房东不需要来备案申请. 再一个,我和您已电话联系过了,您交的三百元订金,如果不是您的原因造成,租赁行为不能继续,您可以通过社区的调解员,调解一下,双方各退一步.同时我们也会联系房东,妥善解决此事. 我们联系电话:23965564 我叫曹斌 |
回复时间 | 2024-06-21 |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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