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编号
总计5034条 │ 待回复26
咨询信息
标题 四季印象开发商单方要求签署补充协议是否违规?
受理编号
反馈类别 房地产业(销售行为监管)
提问人 鲁娅
内容 本人于24年4月16日交了1万元定金购买四季印象10栋1单元301的房子,在购房过程中销售给我发的购房合同里面包含了补充协议,该协议第一句话就是说《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尽事宜签订如下补充协议》,但事实上该合同我是交钱后跟销售索要才给我发的,在交定金之前也从来没有告知过我,也没有明示过这些合同协议并也没一一解释过给我听。然后由始至终从未与我协商过该协议,怎么能是跟我协商一致要求我必须得签,不签还不能买这个房,请问该开发商的卖房行为是否属于违规售房?
提问时间 2024/6/7 16:05:41
回复信息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说的这种情况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协议是在签订合同之前给的,您可以拨打23933776反映问题。同时,我们也向开发企业了解相关情况。
回复时间 2024-06-07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